《贵阳市甲醇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1-13     作者:    浏览量:4636    分享到:

转载贵阳市人民政府政策文件,详细内容如下: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甲醇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函〔2015〕14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甲醇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12日


  贵阳市甲醇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2012〕42号)文件要求,特制定贵阳市甲醇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以出租车、教练车为推广主体,加大配套设施和输配送系统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合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按照“科学推进、合理布局”原则开展甲醇汽车的示范推广,坚持“积极稳妥、安全第一”的原则开展甲醇汽车试点运行工作。在贵阳市建立区域性甲醇汽车示范工程体系,完成甲醇汽车产业化全过程的科学评估,把贵阳市建设成为全国高海拔地区甲醇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区,为国家制定甲醇汽车产业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既要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甲醇汽车试点,也要防范化解与燃油燃气出租车之间产生的冲突和矛盾,确保试点工作的稳步开展。
  2.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把安全放在试点工作的首位。加强管理、加强培训、明确责任、完善应急保障预案,确保试点工作安全运行。
  3.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在试点工作中,既要发挥政府管理、协调和引导的作用,又要调动试点承担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严格控制甲醇燃料的标准和甲醇汽车的质量。试点所用甲醇燃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试点用甲醇车辆必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甲醇汽车。
  (三)主要目标。
  1.2017年底,在全市出租车、驾校车、公务车等领域完成1700台甲醇汽车推广应用。开展对甲醇燃料适应性、可靠性、安全性、方便性、环保性和经济性的综合评价。到2020年,在我市甲醇汽车生产线建成投产后三年内,力争全市甲醇汽车市场推广应用达到1.5万台。
  2.建立甲醇燃料供应企业及甲醇汽车整车相关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体系;对整车及零部件的可靠性和耐久性进行验证。
  3.建立高海拔、山路地区车辆运行管理数据库,积累管理经验;提出甲醇燃料的生产、运输、储存、加注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及相关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和管理规范。

  二、试点组织管理体系
  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贵阳市甲醇汽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一)成员名单
  组长:刘文新(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刘春成(市委常委、副市长)
  局卫东(副市长)
  钟汰甬(副市长)
  执行副组长:徐昊(副市长)
  成员:市政府副秘书长熊国玺、邓龙江以及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交委、市安监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各区(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醇汽办)、技术咨询组、推广应用组、站点建设组、宣传工作组、数据采集中心、安全监管组、甲醇燃料及甲醇汽车质量监管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邹杰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肖鲁,观山湖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罗毅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甲醇汽车试点工作推广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办公室(市醇汽办)职责。负责燃料甲醇推广和甲醇汽车试点工作的综合协调及日常事务。制定全市车用甲醇燃料与甲醇汽车试点工作方案,协调和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组织推进全市试点工作。落实在编专职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召开试点工作协调会,明确工作任务并督促实施,召集成员单位及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对外咨询联络、跟踪评估验收。
  3.技术咨询组。由吉利集团、市公交公司牵头,市质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生态文明委、市安监局、各区(市、县)政府,省内外科研机构等单位配合,负责组织实施甲醇汽车技术攻关,提升产品可靠性、实用性、安全性和环保性。成立甲醇汽车试点技术开发工作专家组:由中国醇醚协会、中国石油工业协会、贵州大学等有关专家组成。
  4.推广应用组。由市交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牵头,有关区(市、县)政府、市公交公司等单位配合,负责研究制定2016-2020年出租车领域和驾校车领域等甲醇汽车推广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5.站点建设组。由市商务局牵头,市规划局、市公交公司、中石化公司、中石油公司、市安监局、市生态文明委等部门配合,负责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车用甲醇燃料加注站建设规范》和《车用甲醇燃料作业安全规范》(工信部厅节〔2015〕129号)的要求,研究制定甲醇燃料储存、加注站点的规划选址、建设等工作。
  6.数据采集中心。由市交委牵头,按试点工作要求,安排专项资金进行燃料消耗、安全性、环保性等的数据采集分析并按要求上报。
  7.安全监管组。由市安监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根据部门职责,对甲醇汽车实施综合安全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完善相关安全生产许可手续;监督相关企业组织安全培训,制定相关制度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8.甲醇燃料及甲醇汽车质量监管组。由市质监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有关区(市、县)配合,开展对甲醇燃料调配中心、甲醇加注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维修车间检测监管,确保甲醇汽车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9.宣传工作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对甲醇汽车的经济性、环保型、安全性等开展宣传,增强老百姓对甲醇汽车的认知度,营造甲醇汽车推广应用的良好氛围。

  三、甲醇汽车运营体系
  (一)试点运行区域。在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区、观山湖区、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运行。
  (二)车型选择。吉利控股集团下属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吉利牌JL7182和JL7152甲醇轿车已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20号公告,第247批),英伦牌SMA7181、SMA7151甲醇轿车已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240批)。试点地区要选择以上车型开展试点工作。
  (三)运营方式。从有利于试点推广角度出发,依托贵州吉德士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或注册成立甲醇汽车出租车运营公司,开展甲醇汽车的试点运营工作。运营的出租车公司负责做好甲醇汽车运营、职工培训、涉醇人员体检、数据采集、相关应急预案等相关工作。

  四、甲醇燃料生产、调配和加注体系
  (一)甲醇生产能力。全省甲醇的生产能力为157万吨/年,预计2020年产能将突破800万吨,其中贵阳市域内,开磷合成氨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粗甲醇。甲醇燃料所需甲醇供应来源稳定,质量可靠。
  (二)甲醇燃料生产、调配和销售。
  1.生产企业。贵阳市域内,贵州天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具备甲醇燃料调配生产能力,其所调配生产的甲醇燃料能够满足吉利甲醇汽车试点运营的要求。其调配库在清镇市水晶化工距离贵阳市区35公里,现有调配能力完全能够满足市场需求,为防止突发性事件造成甲醇燃料的供给问题,将兖矿贵州开阳化工公司做为备选公司,该公司位于贵阳市开阳县永温镇,距离贵阳市约70公里,年产合成氨60万吨,可根据需要调配M100甲醇燃料。
  2.燃料指标特性。试点运行采用甲醇燃料(M100)高比例甲醇车用燃料。应符合GB/T23510-2009《车用燃料甲醇》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的《车用甲醇燃料加注站建设规范》和《车用甲醇燃料作业安全规范》要求。试点工作实行甲醇生产定点、甲醇燃料调配、加注定点原则,保证燃料供应体系的安全可靠。
  3.甲醇燃料销售。贵阳市销售甲醇燃料和甲醇汽油已有5年以上,甲醇燃料的生产、加注体系已经融入成品油的销售体系。甲醇燃料作为车用燃料,能够利用现有成品油的销售渠道,同时,市商务局对今后新增加油站要求同步配套建设甲醇加注设施,为甲醇燃料提供有力保障。关于甲醇燃料价格管控,市发展改革委要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制定甲醇燃料指导价格。具体价格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并报省物价局批准后执行。
  4.调配中心与加注站。
  (1)调配中心。鼓励市内企业发展甲醇燃料调配业务,对符合GB/T23510-2009《车用燃料甲醇》标准的M100高比例甲醇车用燃料给予重点支持。
  (2)加注站。根据我市现有甲醇汽车加注燃料需求情况,每年新增1-2座加注站满足甲醇汽车加注需求。根据甲醇汽车市场保有量,逐步在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等区域改造一批加油站,同时,从2016年起,在新站建设中要求必须配备甲醇加注功能,可为甲醇汽车提供甲醇燃料加注服务。中石油、中石化采购的甲醇燃料均须按照贵阳市发布的甲醇燃料标准进行采购。

  五、车辆维护保养服务体系
  (一)安全运行保障建设。
  1.设立技术咨询和维修服务站点。由试点运行的甲醇汽车生产企业(吉利集团)在筑设立技术服务机构,为甲醇轿车的保养、维修、培训等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
  2.建立健康体检制度。试点期间将人员检查范围由原来的直接接触甲醇燃料人员扩大到全体涉醇人员,并设立同等人数、相近人员组成的对照组。对上述两组人员分别进行5次(含入职一次及以后每年两次)健康体检。涉醇人员名单由贵州吉德士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上报市醇汽办,对照组由市醇汽办根据涉醇人员名单相应确定。
  体检工作选取具有职业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定点开展,试点结束后,由医疗机构和市醇汽办根据体检报告综合分析得出试点甲醇汽车对人体安全性评价,体检结果存档备查并注意保密。同时,指定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涉醇人员进行体检。建立起以甲醇汽车各推广应用单位为主,管理部门监督,医疗卫生部门实施的健康体检制度。
  3.加强甲醇汽车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根据不同岗位,分别进行甲醇物、化性质,应用技术,运营管理,安全管理及应急处置和自我保护等方面的培训;印制小手册放于运营的甲醇出租车内,利用城市公交系统投放视频科普短片和公益科普广告。
  4.加强安全管理。
  (1)建立安全机构,明确安全责任;
  (2)健全安全制度,保证具体落实;
  (3)执行操作规程,规范安全管理;
  (4)坚持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5)完善安全设施,确保安全运行;
  (6)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7)实施安全目标,做到奖罚分明。
  5.制定应急预案。
  各推广应用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1)甲醇燃料车辆突发故障应急处置预案;
  (2)甲醇燃料运输车辆突发故障应急处置预案;
  (3)甲醇燃料调配中心突发故障应急处置预案;
  (4)甲醇燃料加注站突发故障应急处置预案;
  (5)甲醇燃料工作人员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二)运行数据采集。
  1.整车数据。
  甲醇汽办设立数据采集中心,负责对运行数据采集并进行综合管理,使用甲醇轿车的出租车公司负责提供数据,定期开展技术数据评估工作,组织编制甲醇汽车试点技术数据阶段评估报告,并按时上报。
  (1)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采集方案附表1内容,由吉利集团记录整车出厂数据,并报送市醇汽办(联系人:王强;联系电话:87989707)。
  (2)试点车辆每半年由市车管所委托有关检测或监测机构按照机动车检验相关规定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报送市醇汽办存档。
  (3)试点结束后抽取3辆试点用车,由市醇汽办指定的具有国家级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甲醇汽车整车起动性能、百公里油耗、加速性能、最高车速、最大爬坡度、车外加速噪声、常规排放检测、甲醛测试并提出检测报告。
  2.发动机数据。
  (1)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采集方案附表3内容,由吉利集团记录发动机数据,并报送市醇汽办。
  (2)试点结束后抽取3辆试点用车,由市醇汽办指定的具有国家级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GB18297《汽车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报市醇汽办。
  (3)常规及非常规排放。甲醇汽车非常规排放是甲醇汽车试点工作的重中之重。每年选取3辆试点用车,由市醇汽办委托具有国家级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按工信部节〔2012〕42号文附件(轻型及重型发动机甲醛排放的要求和分析方法)的要求进行检测。常规排放一并由该单位进行,检测按GB18352.3-2005进行(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采集方案附表5),并提供检测报告报市醇汽办。
  3.环境监测。市质监局委托具备资质的有关单位每季度对甲醇燃料调配中心、甲醇加油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维修车间进行监测,监测记录报市醇汽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采集方案附表6)。
  4.车辆保养、故障及维修。贵州海翔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4S店)是本次试点工作车辆维修保养单位,公司于2010年在贵阳市***区***南路457号修建了吉利5星级4S店,于2011年于贵阳孟关国际汽车贸易城内修建了5星级4S店,服务站属于国家一类整车维修企业,同时也是吉利汽车授予贵州省唯一一家“五星级服务站”。公司地址:***店,贵阳市***区***南路457号;孟关店,贵阳市花溪区孟关国际汽贸城。公司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采集方案附表8要求进行相关记录,每季度报市醇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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